差不多有一年没更新了,去年是因为复习法考,今年是因为既要工作又要复习法考。
原本也没打算更新,但今天这事儿实在太好玩了,也太值得写一篇儿了,索性就更新一下,就当诈尸了吧。
今天最大的新闻莫过于郭美美再次被抓,而她再次被抓的原因是她直播带货时,销售了一款含有违禁品的食品。
直播带货现在真火,甭管长成什么爷爷奶奶样的,都敢开个直播间。也别说,只要你敢开,就有人敢找你带货。什么服装鞋帽、食品饮料、阿猫阿狗、印度神药,只要你有直播间,并且达到一定的流量,就会有商家主动找上你,于是你就可以跟家人自豪地把腰板一挺:怎么样?我开始赚钱了!
言归正传,既然是一个要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写的,那就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让郭美美再次身陷囹圄的这个罪名吧。
根据上海警方的披露,他们破获了一个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的案件,抓获了生产制造这种食品的生产者,也抓获了销售者若干,其中就有郭美美。
从警方公布的案情来看,郭美美所涉嫌的犯罪应该是《刑法》第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这个罪是一个“抽象危险犯”,不是抽风危险。
抽象危险犯的意思就是,只要你实施了某个行为,不问你的行为是否威胁了公众或他人的安全,更不问你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他人的损害,直接就认定你犯罪。
翻译成人话就是:只要你丫生产、销售了有毒、有害的食品,不管你卖没卖出去,只要你生产或者销售,就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那个生产者这次肯定是没跑了,而销售这种食品的除非是不知真相,或者是被蒙骗而销售,否则也是罪责难逃。
根据法律规定,生销销售者如果没有造成他人严重的危害后果,可以判到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严重后果,则可以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人因为吃了这个食品挂了,那就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这个罪可够重的,为什么啊?其实这就是彰显了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所以才对这个罪使用了严刑峻法。
啥叫“西布曲明”?在网络上百度了一下,原来这个东西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化学品,而这种化学品本身就是一种药物,并且就是用来减肥的药物。
难怪那个生产者要把这个东西添加进食品里,你吃了这个食品就等于在吃减肥药,自然就有减肥效果了。
只不过,你吃药会遵医嘱,让吃多少就吃多少,吃多了医嘱就变遗嘱了。
但是你吃食品恐怕就没有那个控制了吧,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一下子真的就有可能立遗嘱了。
也难怪,这种生产者良心大大滴坏了,是该抓该判。
接下来就是郭美美小姐的问题了。作为一个直播带货的小美女,销售这种食品是否就涉嫌犯罪呢?
刑法里明确规定,如果明知自己销售的食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而销售的,直接可以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从警方公布的案件细节看,郭美美供述了她是知情的。
只要你知情,那就别跑了,借用法外狂徒罗翔的一句至理名言:妥妥地犯罪!
接下来相信很多直播带货的就在开始思考了,甚至开始代入式的自我演练了。
当警察找到我的时候,打死也不能承认我知情!
作为一个正在复习法考的涉媒体从业人员,只想对那些直播带货的说一句:你想得美!
假设警察真的找到你,那说明你带的货肯定是出现了问题,而警察肯定也会对该种商品进行了仔细研究。
如果不凑巧,你直播带货的商品外包装上把违禁品的名字已经赫然印上了,那你还说自己不知情,不就是瞪着眼睛说瞎话嘛!
也别说没有商家会把禁止添加的东西印在外包装上,你去超市看看,有多少的食品外包装上印着“苏丹红”、“日落黄”、“甲基纤维素钠”等化学品,相信仔细看了后你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走进了化学品仓库。
如果你所带的食品上没有这些标识标注,别高兴得太早,那也要根据常识来判断你是否知情。
警方会问生产者:给你直播带货的那个知不知道你这里面有违禁品?
人家说:知道。
得!你跑不了了。
人家说:带货的不知道。
那警方也会调取你和生产者之间全部的委托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资料,加以详细的分析。
为什么如此兴师动众?
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那就是要证明你是知情的。
而一旦证明了你知情,那定你一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妥妥的了。
郭美美出狱后想不想重新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我认为她是想的,起码她没有重操旧业,而是学别人开始了直播带货。
遗憾的是郭美美没有学习过法律,或者她会天真的认为我凭自己的本事赚钱,能犯哪个天条呢?
相信很多直播带货的也都是这个心态吧!
晚上的时候有一位老哥也写了一篇公号,看标题就乐了《郭美美又被抓姑娘,做个好人有这么难吗》。
实话实说,如果不学点法律,就单单凭着自己一份良心的做事,还真有点难。
故意犯、过失犯、作为犯、不作为犯、不纯正不作为犯、非实行行为实行化……,你可以不关心法律,但法律随时都可能关心你,毕竟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
不知者真的不能不为罪啊!
今晚,那些直播带货先都别着急开张了,先洗把脸把妆卸了,然后上床窝在被窝里,把百度打开,挨个把自己带的货中所含有的化学成分都百度一遍,看看你带的货里还有没有违禁添加的成分。如果有,就赶紧打电话给你的委托人,臭骂丫一顿后终止合同,然后赶紧找律师,该自首自首,该公开道歉公开道歉,毕竟你只要有个好态度,法律还是会对你网开一面的。
这是一项很费时费力的工程,估计今晚您就别睡了,起码要睡您也应该是陪着度娘睡吧……
辰光依旧